昨日(1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年底前达到100%。该办法将自3月1日起施行。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办法》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以及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和定性要求,规定了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三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等等。
据了解,《办法》对流动性覆盖率规定了过渡期,要求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2009年9月2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同时废止。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已经或即将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