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经综合〔2010〕17号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和管理的补充意见》(杭政办〔2007〕24号)精神,现就开展2009年度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含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工业功能区)综合考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杭政办〔2007〕24号)的规定,凡自评85分以上的工业功能区,均可申报2009年度综合考评。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申报表》(含封面)。
2、区内企业主要指标分户表。
3、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当年基础设施财务投入完成清单(当年无基础设施投入的,可不填报)。
4、工业功能区年度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和基本情况介绍(总结一年来,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功能区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完善区域规划,加快开发建设、发展经济、项目引进、科技创新、规范管理、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情况,字数不少于3000字)。
5、“区内企业拥有专利数”、“区内设立的研发(技术)中心数”等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申报程序
有关工业功能区按上述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由所在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和财政局出具初审、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经委和市财政局。申报材料中的工业功能区名称应为杭政办函〔2008〕264号确定的规范名称。
各工业功能区必须按杭政办〔2007〕24号文件规定,如实填报综合考评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规模实力、发展质量、综合效益、增长速度的相关指标须与年报数据一致。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名次,两年内不得参与考评。
请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和财政局认真做好综合考评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其中工业功能区管理机构服务满意度评分(满分为2分,计入建设管理类管理服务质量栏目内),由你们组织功能区内企业问卷调查后评定,并于2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报市经委、市财政局。不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市),2009年度功能区综合考评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一式2份,请于3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经委综合处和市财政局企业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再作补充和更改。
联系方式:市经委综合处庞文德、郑向国,电话:85065956、85069961;市财政局企业处付萌理,电话:87715138。
附件:1.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申报表.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1228483.doc
2.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入区企业主要指标分户表.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139475.doc
3.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财务完成清单.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1346874.doc
4.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1552793.doc
5.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标准(试行).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3121802.doc
6.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说明.doc
http://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1012016323545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