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天津市审计局在门户网站公告了本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天津市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263.7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80.6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89.3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完善借用管还机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规模,支持融资平台公司持续发展,将政府债务收支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截至2012年年底,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7.46%。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公告指出,政府性债务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房行业偿债压力较大;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个别区县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专门召开会议就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分解落实整改责任,责成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债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各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