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装备制造业处于海洋经济产业链的核心位置。近年来福建省海洋装备行业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体系,但面临着诸多的发展问题。一是海洋装备制造业处于行业发展低端,产业竞争力不强。二是福建省出台的调控政策与国家部委文件存在矛盾,产业发展遇到瓶颈。三是企业融资困难,行业成本增加。四是装备制造业科技引领能力薄弱,人才储备不足,产业研发创新能力不强。为此建议:
一、明确自身的区域发展领域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根据自身海洋资源禀赋特色和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错位、差异化发展福建省的海洋装备制造业。推动厦船重工、马尾造船新厂、华东船厂等骨干企业向总装造船方向发展。建成泉州、宁德、漳州
三个船舶配套园区,福安、龙海两个船舶拆解集聚区和福安船舶交易市场。推动厦门湾、泉州湾、闽江口等临港区域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二、优化福建省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空间,差异化发展海洋装备制造的重点领域。以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六个沿海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建设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船舶产业集中区。加快罗源湾、湄洲湾斗尾、三都澳等修造船基地建设。着力发展海上钻井平台、石化成套设备、水下运载装备等,提升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质化解筹资融资矛盾。加大对海洋装备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福建省可建立省级海洋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按其新增贷款额的5‰安排补偿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中小海洋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和省级再担保。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装备制造企业发行债券,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四、强化政府海洋装备制造业的保障措施。加强政府财税政策保障。对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海洋装备重大产业及项目审批审核等给予支持,对于项目用海给予享受公益项目海域金征收的优惠政策。产业园区的培育扶持保障。大力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以股权、期权奖励等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保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技术创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