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记者从新区科委获悉,《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办法》和《备案办法》印发。该配套政策是全国首个由地方政府支持联盟专项政策的配套措施。
两个办法明确了新区联盟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评估范围、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内容。办法提出,区科委将委托专家评估组对所有申请并通过备案的新区联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A”或“B”的联盟单位,经区科委立项后,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经费奖励,支持联盟建设运行。对评估结果为“C”的联盟单位,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一年后评估仍达不到“B”级的,定为“D”级,两年内不再纳入相关评估管理和支持范围。
新区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配套措施立足新区自身特点,以“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制定产业技术标准,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为目标,具有较强的服务性和操作性。对探索促进联盟发展有效的支持服务模式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将对支持新区联盟不断建设壮大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