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赶超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主题概念”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十项服务措施。
1、认真贯彻服务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把服务“主题概念”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纳入检察机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延伸工作触角,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服务方式,从被动查案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纯办案向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并举转变,努力为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营造区内和谐、周边稳定、公平诚信、公正廉洁的良好环境。
2、依法严厉打击园区(开发区)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扰乱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破坏企业生产秩序、侵犯外来客商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建立“主题概念”园区(开发区)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园区(开发区)内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法定时限内快捕快诉。
3、严肃查办、积极预防破坏园区(开发区)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要重点查办中饱私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突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特别是对重大招商活动和重大投资项目,坚持全程介入,主动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
4、依法保护入驻园区(开发区)企业的合法利益。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以及破坏金融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加大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保护自主创新。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民商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拓展12309专用举报电话功能,开通服务热线,优先受理园区(开发区)办事机构、企业及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并且实行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建立“限时服务”制度,对法律咨询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应当场答复解决;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当场答复有困难的,应在3日内告知有关办理情况。
6、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设立派驻园区(开发区)检察室,主动从法律服务和预防犯罪的角度,认真做好法治宣传、释法说理等工作,协助园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妥善处理征地、用海、环保、拆迁、补偿等涉法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空间。
7、切实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凡进入园区(开发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必须经检察长批准,并且在办案中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慎重扣押企业财产;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案节奏,不得久拖不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影响。
8、正确掌握法律政策界限。本着有利于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原则,处理好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的关系,把招商引资中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区分开来;把执行国家政策出现偏差与滥用职权区分开来;把因经验不足、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与渎职失职区分开来。对法律政策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界定的,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本着“罪刑法定”的原则进行处理。
9、坚持从严治检。在提高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的同时,加大从严治检力度,严禁越权办案,私自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园区(开发区)涉案单位吃拿卡要,乱拉赞助;严禁借口预防调查随意查阅园区(开发区)办事机构和企业的财务账目;严禁开警车到园区(开发区)办事、办案。对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
10、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服务园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列入两级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总结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完善思路和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