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宁宁) 1月份,福建省政府出台用电奖励政策,这一政策让宁德市工业经济的增长“受益匪浅”。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截至第3季度,我市共有90家(次)企业获得用电奖励4500万元。获奖励企业1至3季度新增产值90.6亿元,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长5.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24.5%。
据悉,1月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其中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通知明确,2013年上半年,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2亿元用于奖励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扩大生产。对2012年福州、厦门、泉州地区已缴税金(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达160万元以上,其它地区达l20万元以上,且2013年季度用电量在150万千瓦时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5%-30%、30%及以上分档,分别按季度同比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5元、0.1元奖励,对单家企业奖励额不超过150万元;新投产企业奖励电量和已缴税金均按30%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