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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每年将投400万扶持汽配企业
2013
11/19
11:01

昨日,《佛山高新区发布促进汽车产业链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征求意见。今后,高新区每年将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帮扶符合条件的汽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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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凡是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范围内注册并经审核认定,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装配,投资强度及产销利税均达到高新区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就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政府服务扶持。

在租金补贴方面,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产业载体、社会厂房的企业,按其租用产业载体的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农村集体用地自建厂房的企业,按其建成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这两项补贴的上限均不超过1万平方米。按照这一上限计算,企业在南海高新区租用或自建厂房,首年最高可获得6万元的租金补贴。

另外,新规明确企业自第一次申请获批后新增租赁的面积与之前申请获批的面积合并计算,新增面积补贴标准与第一次申请的执行标准保持同步,不再单独执行。

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获得政府服务扶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政策扶持。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获得扶持资格后,需每年一审,经审核部门现场审查后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值得注意的是,进驻企业若同时符合南海区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同类扶持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该办法暂定由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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