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计划将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企业。
据悉,合肥市政府此次推出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包括:在合肥注册的演艺类公司,原创舞台剧年演出场次超过40场,可获一次性奖励50万元;网游研发企业的三维产品每款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在合肥注册的企业投资拍摄电影并在院线公开放映的,每部奖励50万元;文化创意企业的原创作品如获国际级奖项,可获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同时,对要求在合肥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放宽了门槛:凡组建文化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金降低至500万元(原为1000万元),子公司数降低至3家即可,母、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和降低至1000万元;有注册意愿而资金不足的,市政府鼓励投资者用股权、债务、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以解决企业暂时的资金困难。
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助推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公共文化建设项目与政府采购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