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7日视察前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关于推动前海开发开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前获省政府审议通过,今日起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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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我省第一次在省政府层面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系统化政策,其覆盖面广、重点突出、创新空间大,将成为在省级层面推进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催化剂和加速器。
前海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意见》的支持措施包括授予前海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支持前海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前海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支持前海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前海建设低碳生态城区、支持前海改善周边交通运输条件、支持前海创造便利通关环境、支持前海探索法定机构运作的新模式、加强组织领导等10个方面,共36项支持措施。
据透露,在制订《若干意见》的过程中,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37个部门对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下一步,上述出台的政策措施有望于年底前全面落地。
支持前海加快发展措施一览
1、授予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若干意见》将国家已赋予广东省的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直接下放或委托前海管理局依法实施,进一步全面落实前海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管理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事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与省建立直接请批关系,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为报备关系。
2、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若干意见》围绕支持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提出了13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支持将前海建设成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
支持前海设立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支持前海在CEPA框架下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驻前海的资产规模、持股比例、业务范围;
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成为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升级;
支持前海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支持前海建立保税研发中心、检测维修服务基地、离岸金融试验区、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平台;
允许落户前海的港澳科研机构直接参与省重大科研计划;
支持香港质量认证、质量检测机构在符合我国相关规程的条件下视同内地机构;
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鼓励发展邮轮、游艇等现代旅游服务业;
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在工程咨询、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
省重点支持的服务业项目优先考虑落户前海等。
3、支持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若干意见》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
支持前海建立商事法规体系;
支持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设立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
境外律师事务所可应邀成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落户前海。
4、支持建设深港人才特区
《若干意见》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
推动建立前海深港人才工作联盟;
吸引海外专业人才;
建立人才交流和培训机制,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
开展经国家批准的粤港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互认试点;
鼓励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直接在前海执业。
5、支持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若干意见》提出了2项政策措施:
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
对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工地年限和地价实行差别化管理、开展土地金融政策创新试点。
6、支持建设低碳生态城区
《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引入低碳生态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制定土地集约、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绿色交通等低碳生态指标体系,大力推广低碳生态技术,将前海合作区建设为规划一流、设施完善、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
7、支持改善周边交通运输条件
《若干意见》提出了3项政策措施:
加快与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加快推进深港西部快速轨道和穗莞深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
整治优化周边环境、深入研究平南铁路前海段和深圳西站改造或搬迁方案;
区内清淤、岸线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等。
8、支持创造便利通关环境
《若干意见》提出了4项政策措施:
实行“分线管理”、深港两地申报单证统一、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支持“关检合作”、简化货物往来手续;
便捷通关服务;
为港澳企业申领直通小汽车指标提供便利;
船舶进出口岸智能查验、全程无缝船舶交通助航服务。
9、支持探索法定机构运作的新模式
《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前海管理机构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有效借鉴香港、新加坡法定机构运作经验,探索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新模式,实行高度授权、封闭运作,履行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将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有机结合,探索区域发展新模式。
10、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深圳市充分发挥前海开发开放的实施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省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强化与国家有关部门和港澳特区政府的沟通联系,支持深圳市做好实施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加强跟踪督查,会同省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
【声音】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博士:
向前海开放了“绿色通道”
授予前海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相当于向前海开放了一个“绿色通道”,日后在政策的申请和落实上会更快一些。10个方面36条支持政策涉及土地政策创新、金融产业、法治等等,但在人才特区和法治示范区建设上比以往有更多着墨,说明前海目前的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更急迫。
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秘书处处长王锦侠:
建设自贸园区是战略方向
此次省里通过的36条是广东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去年视察前海重要讲话精神的一个具体措施,横琴、南沙、前海都要出台一个支持政策。横琴政策早就出台了,给南沙也下放了41条权限,现在前海的政策获得通过,标志着省里完成了对三大国家发展平台的系统布局。同时,对于前海和深圳而言,也是地方层面与中央部署形成了合力,今后可系统化地解决前海开放开发的政策措施。授予前海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将对前海掀起大开发、大开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6条政策里,支持前海湾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升级,这跟最近上海自贸区获批没有关系。作为全国14个保税港区的标杆区域,前海湾保税港自建区以来,提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港区的发展方向,今年上半年也向深圳市报了跨境自由贸易区的形式,这是一直以来的战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