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我省工业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为,力争完成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的预期目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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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加大力度推进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省政府提前下达技改贴息资金1亿元,主要对今年下半年工业投资项目进行贴息,确保全年全省技术改造投资达到4600亿元。现将我省《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全文刊发,敬请关注。
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加大力度推进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省政府提前下达技改贴息资金1亿元,主要对下半年工业投资项目贴息,确保全年全省技术改造投资达到4600亿元。着力推进 174个省政府重点工业项目,力争完成60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积极推动17个重大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完成更多投资;狠抓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减少或加快审批,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在9月底以前未开工建设的,将已安排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收回。下半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安排,实施“双挂钩”(与各市州 1—8月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园区投资的增速挂钩,与上半年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挂钩),对上述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市(州)予以倾斜支持。
二、督促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对2012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1922个重点工业项目逐一跟踪督促,切实加强政策服务和要素保障,力争下半年有70% 项目竣工投产,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以上。
三、开展企业培育帮扶
各地要对停产半停产企业逐户排查,摸清企业开工不足原因,非因市场需求原因的要针对性地加以帮扶解决。市级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听取企业意见作为听取群众意见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业稳增长的督查调研,组成督导组、协调组、推进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细化落实中央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培育扶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专题研究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支持,今年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9月底前全部下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资金使用方向的创新研发项目。对小微型工业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清理金融领域对企业的不合理加价行为。坚决落实国务院取消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按规定不作为征税收入。
六、加强产销衔接和市场开拓
鼓励近距离采购政府工程用品。对保障房、市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商品、医保目录制定及药物招标采购等,特别是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要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就近采购相关产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果转化和重大装备制造业的“首台套”使用。加强省内产品配套,鼓励省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组织和协调省内零部件企业开展与主机厂商的配套对接。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本地企业采购应用就近产品较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相关部门评定为地方产品采购先进单位的,给予表扬。
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和产品展会,大力开展节日市场促销活动,扩大省内产品市场。支持企业进社区、下乡和出省、出国促销。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产品网上交易。
七、加大工业用电支持
出台直购电试点政策和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措施,用好甘孜、阿坝、凉山州和雅安市留存电量,有针对性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优势企业加大马力生产,推动新投产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根据我省水电投产情况,逐步扩大留存电量政策实施范围,争取国家将我省其他水能资源富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纳入政策范围。
八、积极帮助企业融资
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持,开展今年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项目专题银企对接,优先保证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并给予利率浮动等方面的优惠。落实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关于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训辅导,帮助指导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和开展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