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初出台八项金融创新改革方案后,山西金融业支持实业发展再出新举措。日前,山西省政府金融办与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涉及金融扶持实业的各个领域。
《指导意见》共11条,分别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薄弱环节、创新金融领域各项改革以及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操作性意见。其中,重点将支持新型能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转型综改重大标杆项目、城镇化建设项目。
在支持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大对煤炭资源整合改造、矿井复产、技改以及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信贷倾斜;支持新材料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控制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信贷投放。
对于一直以来发展较为薄弱的“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一方面,发挥各类补贴资金的贷款作用,加大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工程信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另一方面,落实省政府两批27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推动小微企业债务融资工作有效开展,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保险产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指导意见》还就金融领域自身创新改革方面提出意见。鼓励开展各类金融创新。支持在山西设立股权交易中心以及动力煤、焦煤、焦炭期货交割库,积极建设柜台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同时,支持山西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实现融资。发挥保险在重点领域的风险保障作用,试办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推动农业资源关联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和进出口以及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思路,如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方面,提出探索设立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