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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出台多项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
2013
06/28
08:36

重庆市政府近日宣布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产业,27日,重庆市高新区率先公布了多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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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扶持政策包括: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等知名企业和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高新区设立的全国总部或全国性业务结算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励;

对新落户高新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运营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实缴资本的3%的一次性开办奖励;新落户高新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租用管委会办公用房的,前两年按租金的100%予以返还,返还租金面积最高不高过500平方米;对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高新区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收费会员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的,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电子商务企业租用数据专线的,给予不超过租赁费用30%的补贴,每年补助金额最高20万元人民币,补贴期限为2年。

据悉,到2017年,重庆高新区将力争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初步形成高新区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电商平台基本完备、配套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集聚态势明显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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