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日前《广东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已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专项资金将集中扶持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先支持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等产业发展,强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
《办法》详细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专项项目的设置、项目的申请和审核、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经费管理以及检查监督与绩效管理等。
具体到项目设置上,《办法》针对基础较弱的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设置了成果转化、产业化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三种类别,针对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重点地进行分类扶持。此外,根据项目规模设置一般、重点和重大项目三个层次,给予专项支持经费300万元至3000万元不等。
在项目经费管理上,专项项目经费按一次核定财政资金补助总额,分年度(2-3年)滚动支持的方式实施,将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紧密结合,提高项目监管的有效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