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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3000亿项目向民资开放 鼓励投向主导产业
2013
06/04
09:47

“未来几年甚至在更长一段时间里,广州的民间资本定将大有可为。”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潘建国显得有些激动,在记者问答环节结束后,他甚至主动要求补充发言。

昨天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重点投向战略性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发展平台。

潘建国表示,广州将梳理出面向民间投资开放的128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近3000亿元,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平台等诸多领域。目前,该项目库已征求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的意见,待报市政府审定后争取分批推介开放。

或引民资参与地铁运营

广州市政府39号文所引起的热议余温仍在。此前,广州市政府将垃圾处理、地铁、交通、水务、燃气等七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板块交由七大城市投融资平台。

而《意见》的出台是否意味着广州市政府将把这七大板块开放给民间资本进入?潘建国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他表示,从文件的具体规范来看,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空气治理等环保设施是在向民资开放范围之内的,而此前广州也早已在这一块做了尝试。

他说,《意见》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面向广大市民更迫切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市政府所制定的对民资更加开放的规范性文件。“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新的领域有一些新的办法,用新的融资模式来推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比如新一轮的地铁建设,完全依靠过去政府借贷或者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还远远不够。潘建国称,地铁投资不论建设里程、投资额都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情况下,由政府投资建设,之后通过招标引入民间资本参与运营管理。

潘建国指出,在一些重要的领域,尤其是那些没有收益或者收益极其微弱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政府要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而民间投资主体如果有积极性,也可以通过招标参与运营管理,确保设施更好地可持续运营下去。

与前述《意见》一同通过的,还有一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根据《办法》,今后3年内,广州规划调整和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在广州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举办二级以上规模的大型医疗机构,优先考虑发展短缺的专科医疗机构,比如中医、康复、护理、肿瘤、儿童、精神卫生、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全科医生、名老中医独立开办个人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作制诊所。

探索多种合作模式

此前,广州市副市长欧阳卫民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目前引入民资大多数用的是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应该多多探讨适合广州的模式。

潘建国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称,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的方式很多,BT(建设—转让)、BOT、PPP(公共私营合作制)、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都是相应的模式。广州市在工作方案里对不同类别的领域和项目大致进行了划分。比如对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具体性质采取不同的方式。

他表示,非营利性项目肯定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或其他的补偿机制,主体还是政府运用财政性的资金来进行建设。

而经营性的项目大致分为几类:信息能源、文化旅游、体育、地下空间开发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由行业的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单位负责,鼓励民间资本采用独资、BOT、PPP、BOO(建设—拥有—经营)等方式进入;

对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站场、污水厂和泵站、污泥处理、大学的校区整体建设、学生宿舍建设、医疗卫生项目、养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等这些有一定固定收益的项目会根据项目具体需要,统筹考虑,采取BT、BOT、PPP、BOO等方式中的一种,允许投资主体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性投资;

而对于市政路桥、隧道、污水管网等基础性项目,则鼓励民间资本通过项目运营,特别是项目自身资源的深度开发获得投资回报。对可以通过价格调整实现保本微利的项目,建议通过合理的定价使项目具备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吸引力;

其他的项目则通过财政贴息、政府购买以及赋予项目附属资源开发权等方式来吸引民间投资。也鼓励民资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企业的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方式参与已经建成项目的运营和养护。

“这些模式都已经充分考虑到,接下来也会逐步推开,分类尝试。”潘建国说。

《意见》不仅提到将拓宽民资的准入领域,还表示将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比如,落实投资平等待遇,发挥财政性资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实行鼓励民间投资的土地管理政策,放宽民间投资登记注册条件,积极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减轻涉企税费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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