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建设速度正在加快。据记者了解到,监管层日前组织多家证券公司探讨企业挂牌新三板六大条件的相关细则。业内人士表示,细化挂牌条件有助于中介机构更好把控项目质量,相关指引预计6月面世。
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业务部召集多家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相关负责人在京开会。会上监管层跟与会券商探讨并听取券商关于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的六大挂牌条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以及其他条件。
“上述六大原则是不会变动的,本次会议只是逐个比照每一条进行细化,给出未来新三板挂牌的明确参考依据。”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
南方某券商场外业务部总经理指出,以业务明确为例。什么叫业务明确?条件取消了此前规定的“主业突出”且未做量化要求,但对于公司如何真实、准确、完整的描述业务模式、业务分布、营收构成等,中介机构的理解并不一致。因此,各方也非常希望能进一步细化挂牌条件,让中介机构、企业都做到心中有数。对此监管层已经有展开详细深入的研究,预计相关指引有望六月颁布。
“细化挂牌条件并做到可举证、可识别、可把控,有助于中介机构在推荐企业新三板上市辅导的过程中,能更好把握上市企业的资质,进一步提升挂牌效率。”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上周末证监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中曾提及,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规则、体系已经建立,股转公司内部制度、人员、制度系统等也已经到位,进一步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条件已经成熟。
据了解,目前的扩容方案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直接扩大到所有国家级高新园区,另一个是直接扩大到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多家券商场外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出于对业务有序推进、新三板定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更倾向于第一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