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我省(河北省)印发《关于实行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决定每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30%,要用于补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规模以下企业项目建设;每年县域产业聚集区发展150亩专项用地指标,优先引导规模以下企业通过向工业园区搬迁实现改造升级;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个转企”、“小转一”和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开设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一律给予“优先、优惠”双优政策。
据了解,我省确定了每年全省产业集群(园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以确保完成2013年至2015年新增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目标任务。自2013年起,将新增入统企业数量和新建项目入统率作为各设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内容。
我省将积极促进新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入统,力争每年新投产项目形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到新入统企业的1/3以上。同时,组织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入统,帮扶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做大规模。建立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信息库,完善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培育机制。
在财税支持力度方面,省、市、县三级支持工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将优先用于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外费的收取标准坚持走底线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部门定期向各商业银行提供新入统企业和成长型规模以下企业名单,畅通银企对接渠道。金融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利率等方面的优惠。各级担保机构要简化手续,优先为新入统企业和规模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项目投产率高、形成规模以上企业多的地区,优先配置下一年度土地指标。对新入统企业和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时不加收土地价款。
此外,我省还加强对新入统企业的培训,对当年新入统企业全部轮训1次。2013年沧州、保定和衡水3市开展工作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法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工作。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个转企”、“小转一”和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开设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一律给予“优先、优惠”双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