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至2015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每年将斥资50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集群发展。
日前,该区下发《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将组织认定一批龙头企业,符合区出台的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自主创新、总部经济、鼓励出口等政策的,补助额度增加10%。
针对新引进或稀缺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对年网上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的,前三名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每家给予30万元补助。
此外,支持产业集群内企业通过债券、票据、集合信托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受益财政按其发行额度每年至少贴息8‰,单体债最高限额50万元,集合债最高限额100万元。
今年起,相关部门还将装备制造、光电信息、雕艺等行业龙头企业比上年度营业税、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25%返还给企业。
为重点扶持传统雕艺产业发展,被国务院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和被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艺术家,分别给予6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评定为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工作室给予5万元补助。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800元/(徒·月)培训补贴,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500元/(徒·月)培训补贴。
此外,对地理标志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雕艺企业,奖励10万元。参加国家、省级的产品展销会,给予参展企业50%的摊位费补助,摊位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参与中国文联“山花奖”、全国美展、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大赛各类展览或评比活动,企业将获得最高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