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自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建立积极的财税政策保障机制,采用贴息贷款、项目补贴、保险补助、奖励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文化创意等10大类文化产业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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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将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印刷发行、文化演艺、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文博和工艺美术、广告会展、数字内容、动漫和网络游戏等10大类文化产业,对市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创意生产、人才培养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融资发展、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