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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产业准入政策有望上半年落实 已经落实14项
2013
02/22
14:26

平均16天落实一项政策——自去年6月底国务院批复22项先行先试政策以来,前海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14项。其中既有金融类的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各种暂行办法,也包括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国际学校、独资医院等措施。

这是昨日在京召开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发布的消息。会议还透露,包括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准入目录和优惠目录在内的8项政策也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得到全部落实。

包括“一行三会”、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广东省、香港特区政府等27家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且明确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前海开发开放的支持力度。

会议透露,在国务院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22项先行先试具体政策中,截至目前,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的有14项。其中包括:已制定出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的符合条件的现代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支持设立合资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电信业务等。

此外,除已经落实的14项政策,其余的政策也都在积极推进落实中,将按照先行先试、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办理。包括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准入目录和优惠目录、粤港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办法等在内的8项政策已专题协调,正在加快落实中,所有政策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得到落实。

会议还就前海深港合作区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近期集中精力、人力、时间做好国务院批复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工作,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和时间节点,并做好跟踪督办,争取在全国两会前有明显进展,上半年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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