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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拟定扶持新政 吸引大型金融机构落户
2012
12/28
09:04

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十二五”规划,浦东新区吸引大型金融机构落户步伐悄然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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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透露,12月中旬,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出台吸引大型金融机构落户的新一轮扶持政策,在资金支持层面,主要包括对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大型金融机构,只要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将给予15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业务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将按购房价总额给予1.5%补贴等。

新一轮扶持新政面世背后,是防止大型金融机构“流失”。一位大型金融机构主管透露,目前深圳前海新区通过给予吸收跨境人民币贷款,与下调所得税等扶持政策,也在加快吸引大型金融机构落户。

为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所推出的扶持新政里,提出“一事一议”政策。

按照扶持新政,浦东新区将对本地金融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引进机构,可通过一事一议政策申请,加大补贴力度。其中一事一议范围包括加大一次性落户补贴力度,及当大型金融机构兴建总部大楼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时,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快土地规划、建设审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等有关政府审批流程。

不过,大型金融机构更期待的,是落户浦东新区的大型金融机构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也能得到“一事一议”。

一位落户浦东的大型PE基金主管透露,由于法规不允许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制PE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无限责任,多数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PE基金只能采取“基金管理壳公司”做法。

具体做法是基金管理团队与国有企业共同参股设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实际基金发起方——国有企业则退居幕后。但上述做法迫使基金管理壳公司每年需截留部分基金管理费,令基金管理人实际管理费收入受损。

为此,部分PE基金曾希望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出面协调,在基金注册与税务登记时采取“一事一议”,解决管理费截留问题。

本月初,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下属,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专门举行的“私募股权的价值创造”培训会上,此问题一度成为讨论焦点。

与会的瑞士洛桑金融学院教授伯努瓦雷勒称,在欧美地区,管理费“截留”现象同样存在,有些欧美PE基金设立复杂的基金管理架构(为了避税与绕过某些收购监管压力)而不得不牺牲部分管理费收入,但欧美国家往往采取的“一事一议”协调措施,是在基金管理架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PE基金在一定监管条件下自由支配管理费。

“欧美地区PE基金治理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内PE注册与税务登记则需要多部门沟通协调,一时还难以达到一事一议的政策灵活性。”一位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人士透露,该局主要通过收入补贴“补偿”管理费截留问题。

按照上述扶持政策条款,浦东新区对大型金融机构高管给予每人一次性住(租)房补贴20万元,还按高管当年工资薪金的40%给予补贴;对大型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的补贴幅度则是20%。

“目前,收入补贴政策试点已开始实施。”上述浦东金融服务局人士表示,月底前,该局必须完成当地大型金融机构所有高管与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的收入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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