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建设政策的意见》,其中包含土地、产业投资、社会发展等六大类47条政策,强力助推兰州新区开发建设。
土地政策方面,《意见》规定,对兰州新区符合《甘肃省优先发展目录》和《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利用未利用地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分别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15%确定。产业投资政策方面,鼓励矿业企业参与兰州新区的投资开发。3年内在兰州新区有重大投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参与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参与“出城入园”项目的企业,搬迁企业原址土地挂牌出让收入的85%留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