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慈善工业园区发展再添新动力,12月3日,自治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支持慈善工业园区发展二十条财政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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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打造“黄河善谷”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各相关市、县(区)高定位、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了弘德、立德、厚德、同德、圆德、吉德慈善园区。目前,6个慈善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招善引资成效显著,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为支持慈善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了二十条政策。
“二十条财政政策”包括支持慈善工业园区提升服务功能,拓宽慈善工业园区企业融资渠道,实施税费减免、社保医疗、就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十条财政政策”的重点是2013年至2016年,自治区财政根据“黄河善谷”发展需要,每年安排慈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内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通气、场地平整,以及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除此之外,还鼓励入园企业投资建设公共产品设计、公共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公共服务平台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慈善园区企业发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入园企业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贷款额给予金融机构2%(年率)的利息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补助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入园企业吸纳宁夏户籍残疾人就业,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企业吸纳宁夏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自治区财政可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定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慈善园区设立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自治区财政给予住宿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