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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八部门联合发布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024
12/31
10:48

12月26日,成都市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成都市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聚焦产业园区发展的痛点、难点,强化要素支撑,内容涵盖财政、金融人才、能源供给等多方面。

措施显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园区有关决策,按照成都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大会安排部署以及《关于开展“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 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委厅〔2024〕64号)中关于强化要素支撑相关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深入研究,聚焦产业园区发展痛点、难点,制定《成都市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于近日联合印发实施。

在财政支持方面,市级财政将新增安排20亿元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奖励成效显著园区、对于园区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建立园区专项债券项目上报绿色通道,市场发展类、建设建设类专项资金重点向园区投放。

金融服务上,优先安排金融政策保障“立园满园”行动,鼓励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基金实现“一园区一基金”或“一主攻产业、一基金”等模式,推动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试点在园区落地,加快落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全覆盖。构建险资入蓉专项对接机制,支持险资投资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

干部人才支撑层面,健全党领导园区的制度机制,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优化园区干部选任流程,赋予园区重点用人单位市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自主评审权,支持“带指标、带政策”靶向引育高层次人才,强化园区干部激励,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鼓励探索推行“小管委会+大专业公司”园区开发运营模式。

在园区用地方面,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园区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实时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支持园区根据产业需要,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规划指标。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增加建设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园区能源供给方面,建立“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能源企业+用能企业”四方联系制度,安排专业力量下沉产业园区,闭环销号用能企业问题和诉求。对园区配建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按政策提供从建设到运营的补贴支持,提升电网削峰填谷和企业电力保供能力。鼓励供电公司直供到户,支持上游气源单位、燃气经营企业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本文源自: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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