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2015年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47.95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总面积22.24平方公里,由东部工业新城(规划面积18.77平方公里)和仙居医械小镇(规划面积3.47平方公里)组成。开发区现有企业530多家,拥有仙琚制药、司太立制药、仙通橡塑、新农化工4家主板上市企业,形成了以绿色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地理区位
仙居是浙东南交通枢纽,台金、诸永两条高速纵横贯穿,与苏台高速相连,境内有7个高速出入口,2小时可达杭州、宁波、温州、义乌、路桥等5个机场。金台铁路客货两运,杭温高铁连杭通沪,半小时可达温州、义乌,45分钟到杭州,85分钟到上海,形成省域一小时、长三角主要城市两小时交通圈。
产业定位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全面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形成了以绿色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格局,打造绿色经济高地。
绿色医药产业,第一支柱产业,已建成全国最大的甾体药物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出口基地,形成“中间体—原料药—制剂”链式发展格局。
医疗器械产业,以医疗器械产业为突破口,依托省委省政府医疗器械产业“一县一策”的优惠条件,助推医械企业快速成长,打造高端医疗设备产业智造百亿级集群。
新能源产业,以弗迪电池、健立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为契机,结合仙居已有的汽车产业基础,打造具有仙居特色的“T”字形新能源动力产业体系,储备8500亩土地谋划新能源动力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布局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突出动能重构,就近支撑区内化工、新能源、医械企业发展,助力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
重点园区
东部工业新城
位于县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规划面积18.77平方公里。现代区块,位于北岸西侧,是浙江省第一批合格化工园区、全国最大的甾体药物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出口基地。重点招引医化产业制剂项目、生物发酵、酶反应技术项目,招引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上下游项目。下各区块,位于南岸,规划8500亩的新能源动力产业基地,已落户投资百亿的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重点招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等产业,其中新能源产业聚焦电池、电芯、电机等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新材料产业聚焦新兴材料、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轻量化材料等能横向支持化工、新能源、医械产业发展的类目。
仙居医械小镇
规划占地面积3.47平方公里,核心区1.07平方公里,是全省唯一以医疗器械为主题在创建的省级特色小镇。公共实训基地、小镇客厅、企业服务综合体等基础配套一应俱全,创设总规模10亿元的医疗器械产业引导基金,实施“产业+资本+飞地+平台”的创新模式。重点招引可视化诊断设备、精准手术机器人、智能康复理疗设备以及高值医用耗材等四大细分领域产业。
政策支持
关于进一步支持仙居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1、指导仙居县开展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对仙居县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予以重点支持。
2、对仙居医械小镇项目给予专项债券、投资补助优先支持。
3、对仙居县医疗器械项目给予省重点研发项目立项专项支持、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适当倾斜。
4、符合进口转国产和外省迁入政策要求的医疗器械企业落地仙居县,对相关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理。
5、对仙居县试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前预审制度,提供预审查服务。
6、设立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仙居县检验业务受理点(挂牌),每年对仙居县重点产品给予单独名额,归入绿色通道。
7、对仙居县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审评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每年可推荐一定数量重点产品单独排队、优先审评。
8、对仙居县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的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初审给予“随报随审”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审查和优先审查申请给予“随报随审”服务。
9、对仙居县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体系核查时限压缩至 30个工作日。
10、优先考虑仙居县医疗器械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产品等。
仙居县招大引强奖励政策(试行)
1、引荐奖。引荐单位或个人根据项目投资体量,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引进央企、中国500强等企业投资的,则奖励系数增为1.2倍,单个项目最高可奖励500万。引进外资项目按实际到位外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可奖励500万。引进县外上市企业并购县内企业,首年实际并购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励引荐单位或个人20万元、50万元。
2、投资奖。按时竣工验收且投资强度达到标准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最低可获得200万元奖励。外资项目额外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投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1、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招商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奖励。对列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可予20万元奖励。
2、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软件部分(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服务等费用)投资额的30%、软硬集成部分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奖励100万元。对当年度获评国家、省级未来工厂,国家、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3、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对被列为省级创建名单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对技术改造项目(含新落地项目)按实际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的补助。
5、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评为国家、省级、市级装备首台(套)的产品,除上级奖励资金外,再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省级新材料首批次的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产业技术联盟、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对符合要求实施基础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咨询等项目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当年度入选省级、市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8、鼓励企业提档争优。对年销售收入首次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9、鼓励企业做精做强。对新获得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列入省级“雄鹰培育”计划、获评省级“隐形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10、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认定为新开工企业(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存量企业首次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统计入库的,最高可奖励20万元。
11、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对当年列入国家、省级、市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列入国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12、鼓励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园。对获得国家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五星级园区、四星级园区、三星级园区的小微企业园,一次性分别给予园区运行管理机构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示范园区的小微企业园,一次性给予园区运行管理机构20万元奖励。
关于坚持创新制胜推进智造仙居建设的若干意见
1、研发投入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经认定的当年度研发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达3%以上且年增长3%以上,最高补助150万元。被认定为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限增至300万元。
2、创新机构引进。对新引进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平台,投入的科研仪器、研发设备等总额达到1000万以上,按研发费给予年增额的10%补助,可连续补助5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创新主体培育。首次认定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4、研发机构建设。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及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5、创新平台建设。列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按照省补资金1:1进行配套;列为省级创新联合体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支持。按照创建期内综合体实际投入,可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6、孵化器载体建设。新认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各级众创空间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新获评的国、省级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不同层级的奖励可累计享受。
7、关键技术攻关。对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8、校地(企)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技术合作,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单个合同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家。
9、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第二、第三完成单位的,分别按上级奖励经费的1:2、1:1、1:0.5给予配套奖励。
联系方式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科
0576-87739596
xjkfqz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