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暨“海丝”核心区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福建设立中印尼、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标志着“两国双园”建设进入全面、实质性落实阶段。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钟木达在发布会上透露,示范园区获批以来,中印尼“两国双园”中方园区已新签约投资项目70个,投资942亿元;福建省企业赴印尼投资项目17个、投资399.3亿元;中菲“两国双园”中方园区已新引进投资项目10个,总投资544.8亿元。
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示范园区建设要加强战略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福建根据总体方案,已经编制了《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功能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近期将印发实施。
据介绍,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出台了15条政策,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福建园区建设,包括产业支持、财税保障、通关便利等方面。中菲“两国双园”福建园区的支持政策近期也将印发实施。同时,研究提出了一批需国家部委支持的政策措施,将于近期报请商务部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予以支持。
钟木达表示,下一步“两国双园”的建设,重点是围绕“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做好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建设探索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近期,将完善双方园区管理机制,目前中方的园区已经形成了部、省和福州市、漳州市多级联动工作机制。将积极推动印尼方、菲方园区也尽快建立类似的协调管理机构,加强对接,统筹推进园区的建设合作。推动双方园区出台支持政策。目前,中方园区已研提了一批需国家层面支持的政策,将加紧推动国家早日出台实施。同时,推动印尼方、菲方也出台支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放宽投资贸易限制,推动双方园区建设相向而动,建成双方产业相互循环、合作共赢的国际化示范园区。
此外,注重招商选资。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强化招商引资,同时推动印尼方、菲方也出台支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贸易限制,推动双方园区建设相向而动。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努力把“两国双园”打造成为促进双向投资合作的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