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周刊报道,不久前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是一份标志性文件,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文件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合格的外资公司甚至可以在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或开展中期票据业务。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三公”:公平、公开、公正。过去我国对国企的税收平均是30%左右,民企是20%左右,而外企平均下来是12%左右。外资“超国民待遇”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如今在引资政策上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是水到渠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