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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出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办法 引荐项目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
2012
08/09
09:11

记者昨日从横沥镇获悉,为加强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推进,该镇印发了《横沥镇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将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保障大项目土地供应,加大对新引进大项目财税奖励力度,招商重点为模具、光电和“牛产业”。同时,对引进重大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每年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最高为500万元。

严格项目准入门槛

“办法”将横沥招商门槛提高了,要求注重效益优先,选择符合全镇产业发展方向,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项目,以及具有较大投资规模、较高综合效益和综合实力,在产出比、税收、高新技术、自主品牌等方面有贡献的项目。

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引进: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购地自建厂房的项目每亩平均投资不足200万元人民币、项目每平方米厂房平均所产生的税收原则上低于300元人民币/年。

优先承接“三重”项目

在土地统筹方面,“办法”要求,各村(社区)、园区配合调查统计辖区内的可用土地和厂房资源,重点整理统筹路东片田饶步、长巷、六甲、村头、村尾及田坑等村的存量土地,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制度,做好用地环境的配套,优先承接大型重点项目等“三重”项目。

同时,该镇将加快统筹可开发建设用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可供连片开发的土地,推动项目向园区集聚、向产业集聚。针对目前零散空置的土地资源,该镇鼓励业主建设工厂大厦,发展楼宇经济。

重大项目有重大优惠和奖励

在土地供应上,“办法”对新引进的重大项目将优先安排指标。对用地集约的新引进大企业,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东莞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384元/平方米的70%执行。

同时,将加大新引进大项目财税奖励力度。新设立外商投资大企业建成投产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自投产之年起5年内,按前两年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后3年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奖励给企业作为研发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对成功引荐大项目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且不与《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重复奖励。

招商重点

模具、光电和“牛产业”

“办法”规定,全镇招商工作要依托模具、光电产业方面的优势,重点引进与之关联的上下游大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此外,还要利用横沥牛文化的影响力吸引相关企业落户横沥,积极引入合作企业,完善牛屠宰、加工、配送等相关产业链,扩大牛产业的规模,做优做强牛产业。

名词解释

何谓重大项目?

“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导向,在横沥镇落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首期投资不少于1500万美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新进购地自建厂房的外资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80万美元/亩,内资企业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亩;外资项目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150万美元/亩,内资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亩;项目年度应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亩;属于东莞市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母公司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其他未满足上述条件,但对该镇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的重大项目,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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