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从而培育更多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引领带动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大企业生态圈孵化模式,惠州仲恺高新区推出了《支持大企业开展创业孵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支持大企业开展创业孵化。
根据该《办法》,此类众创空间除要求位于仲恺区,还需符合多个重要条件,能够为创业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投融资,产业资源对接、创业辅导及创业活动等服务,并拥有运营管理团队。除此外,还必须满足该区重点产业领域中某一领域的在孵企业,原则上不低于50%的条件。
此前,仲恺高新区主导的产业体系为“4+2”产业,即平板显示、LED、移动互联网、新能源、云计算和现代装备制造。近几年,该区着重打造新“4+1”产业体系,即北斗、激光、半导体、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与物联网。另外,军民融合产业也是该区发力的重点产业。
《办法》将从多个方面对大企业建设众创空间予以支持,包括支持其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提供专业化创业服务、开展创业投资、举办创业活动、聚集和培育创客群体。
据了解,仲恺高新区今年的“创新质量攻坚战”明确提出了大企业孵化行动计划,将推动TCL、亿纬锂能、元晖、高盛达及德赛等龙头企业实行大企业孵化,依托科易网、科技服务一站通等服务平台进一步集聚、整合创新要素资源,上述《办法》即为配套政策。
由于大企业拥有扎实的科研队伍和技术力量,近年来,仲恺高新区以大企业为依托,建设了一批创新创业平台。TCL、德赛、华阳、亿纬锂能、硕贝德等大企业已建立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有的成为相关领域的技术公共平台,能够为企业提供研发和技术支撑。
目前,仲恺高新区大企业创业孵化发展支持的申报通知及申请指南在仲恺高新区网站发布,符合条件的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应按照附件中的申报材料清单提交材料。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呈交高新区管委会复核审定,将最终确认的支持对象及资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支持文件并办理拨款。
关键词1:众创空间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作为主要孵化方向
根据《办法》,在支持大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方面,支持大企业结合自身创业创新资源积累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有重点地选择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作为主要孵化方向,提供专业化的创业创新服务,注重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服务于大企业的转型升级、新业务和新产品开发、产业生态圈构建、协同创新等。
根据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运营模式、科研条件、创业服务、在孵企业等情况,经审核后纳入仲恺高新区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体系(含大企业产业孵化器),并根据服务场地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搭建、科研仪器设备的购买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对于进入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给予连续两年、每年100万元的资助,用于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创业投资、创业培训及创业活动举办等方面。
关键词2:创业服务科技产品或服务予以优先政府采购
在支持孵化器提供专业化的创业服务方面,将支持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维护运营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立线上资源共享平台、培养及聘请创业导师队伍、打造专业创业孵化运营管理团队、开展研发众包,按照实际投入50%给予补贴,每家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为创业团队提供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产生的增值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开展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开放整合科技资源与科技成果,吸引内外部创业团队在其储备的科技创新项目基础上进行创业与商业开发,对其产品或服务,经认定后予以优先政府采购。
关键词3:创业投资设立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
对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设立不低于200万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其在孵企业,高新区最高可按20%的比例进行参股,对单个大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大企业高管、技术专家等对其在孵企业及仲恺高新区其他初创企业进行天使投资,对其在仲恺高新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5年内按照100%标准给予奖励。
关键词4:创业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贴
支持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世界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路演、创业论坛、创业节等活动。
对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的,按照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费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举办主体每年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高新区在活动策划、宣传推广、部门协调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关键词5:创客保障鼓励大企业研究制定内部创业机制
支持大企业内部高管、研发人员和普通员工,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大学生以及海外创客在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开展创业。
鼓励大企业研究制定内部创业机制,激发员工创业热情,为员工创业提供保障。鼓励大企业为在其专业化众创空间创业的离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大企业为离职创业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高新区财政给予连续3年的全额补贴。
支持在孵企业申报承担国家、省级、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50%的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孵企业购买技术成果的,给予技术合同额 1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关键词6:成效奖励按30、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除此之外,对于培育出“仲恺瞪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按照每家企业(在孵时间超过3个月)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母体一次性奖励;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创业企业有连续 18个月纳税记录的,按每家企业(在孵时间超过3个月)10万元的标准,给予母体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