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 (记者 宋爽 冯雪玉)记者从4月20日召开的自治区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结合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0项。
《方案》确立了4项改革重点,即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根据试点地区实际,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等5种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
自治区编办、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