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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试行工业地产开发 中小企业项目供房不供地
2012
07/17
09:01

7月16日获悉,为了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留住企业、稳定税源,确保产业链条完整,江阴探索实施工业地产开发,对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亩均投资不足400万元、一般工业园区亩均投资不足300万元、投资规模小于1亿元、用地规划小于15亩的新上中小企业项目,将通过工业地产项目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而不再单独供地。

据介绍,工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严格:投资规模必须在2亿元以上;高新区、临港新城规划面积原则控制在300亩左右,镇(街道)规划面积原则控制在100至200亩,工业地产区域一次性规划,按项目分期实施;建筑层数原则上不低于3层,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55%,新规划建设的工业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利用已批准的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的工业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对工业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及工业地产厂房转让过程中的税收,将给予先征后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明确建成后的工业地产项目可以分层、分幢分割转让,实现对中小企业从供地到供房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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