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吉林化工园区)是按照省政府与中石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于2008年10月29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园区享受省级开发区管理权限和相关政策。化工园区整合吉林石化建成区面积41.8平方公里,吉林经济开发区面积18.0平方公里,规划总面积59.8平方公里。经吉林市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在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基础上组建了化工园区管委会。
2009年6月份,化工园区基本完成机构组建并开始运行。目前,化工园区管委会与龙潭区人民政府合署办公,管委会编制130人。领导机构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吉林市委、市政府任命崔振吉为化工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魏连章为化工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副主任,吴亚民、孙志刚、纪翰君、尤忠贵、周冠夫为化工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兼管委会副主任。
园区位于吉林市城区北部,被誉为中国内地蕞适宜开设工厂的城市工业区,总规划面积59.8平方公里。园区发展以“3R”,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发展原则,依托中油吉林石化公司的原料优势,充分发挥吉林市发展化工产业优势,按照原料路线多元化、产业发展延伸化、产品加工精深化发展目标,力争在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新能源、静脉产业等六大产业上形成链条、寻求突破,努力将吉林化工园区建设成为拉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关联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建成全国知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化工产业基地。为此,我们明确了园区发展以“3R”为原则,五个“一体化”为方针,实行“三步走”战略的发展思路,争取到2011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260亿元,GDP达到500亿元;到2015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2600亿元,GDP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GDP达到1900亿元。来化工园区投资兴业,具有无 与伦比的六大优势。
一、产业优势明显。园区内现有中油吉林石化、吉林化纤、吉林燃料乙醇等40多家大型企业。年原油加工能力75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85万吨、主要炼化产品115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化工生产装置11套,有全国生产能力蕞大的丙烯腈生产线和国内唯 一的乙丙橡胶生产厂家,有位居全国前三名的化工生产装置25套,其中乙丙橡胶、AES、甲基异丁基酮等12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 一;丁苯橡胶、高密度聚乙烯等8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二;丁辛醇、苯酚丙酮、甲基丙烯酸甲酯等5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三。
二、能源物产丰富。园区及周边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油页岩探明储量居全国第 一位,加上未来将要引入的俄罗斯天然气等,为发展石油化工产业提供了持续稳定的战略资源。地处世界三大黄金玉米带,玉米常年商品量超过1000万吨,玉米芯、秸杆、甜高粱都可作为发展生物化工的原料。吉林石化公司年化工商品量达1000万吨,大部分属于基础原料型产品,就近发展延伸加工的潜力巨大。此外,土地、矿产及水资源丰富,电力、热力供应充裕。
三、交通物流便捷。园区位于东北地区的中心和东北亚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便利,长珲高速公路、哈大高速公路穿区而过。距离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仅76公里,距吉长城际铁路吉林站1.2公里。现有物流企业6家,年储运能力超过3500万吨。东北蕞大的第三方液体物流提供商——吉林市九天储运公司坐落园区之内,拥有先进的危险化学品和仓储配送设备。吉化物流中心地处园区馆内,辐射一方,拥有13个运输分公司,可充分满足物流需求。化工园区建设,缩短了中油集团的产品销售半径,实现化工产品就地转化,并向朝鲜、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周边市场拓展,形成区域性化工物资集散地。
四、技术力量雄厚。园区内拥有化工科研、设计单位6所,在化工科研及设计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中油吉林石化等单位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人才济济。吉林化工学院、北华大学等5所大中专院校,每年向社会输送人才5000多人。园区内大中企业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8万人,技术工人10余万人。
五、政策环境优越。园区享受省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国家有关技术改造项目优惠政策,吉林省石油化工产业跃升计划,省政府关于加快化工产业发展的“40条”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开发区发展的意见》为园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有关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权的通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都给园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兴业机遇。
六、管理服务到位。园区拥有18000平米总部基地,3000平米政务大厅,服务追求“一次性”明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流程清晰,服务到位。只要投资园区,从项目进区、土地规划、立项环评到建设施工、配套进厂、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均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园区技术服务中心、融资中心、精细化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成果转化基地一应俱全。对进入园区的配套和下游深加工企业,吉林石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原料,在供求矛盾突出时优先保证园区内企业需要。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园区规划范围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位于吉林市城区北部,松花江城区江段下游,城市主导风向下方,距离市中心15至20公里。规划区域是老工业区与新兴开发区的有机结合,规划总面积59.8平方公里。在时间上,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用地开发进度,规划时限为2008-2020年,期间不同项目根据产品的上下游关系,按照一定的时序开发建设。
园区的四至范围为:东起吉化炼油厂,西至长图线铁路,南靠松花江,北至通溪河。本园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两个片区,即吉林石化建成区(江北片区)和近期拓展建设区(经开片区)。吉林石化建成区(江北片区),规划面积41.8平方公里;近期拓展建设区(经开区片区),包括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范围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
“一地四园”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促进相关链条产品项目集聚,形成链式化发展、簇群式发展,集约式发展的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未来三年,园区重点规划建设“一地四园”,即:碳纤维基地、精细化工园、生物化工园及汽车用化学品和三剂工业园。在“一地四园”规划近100个项目,总投资330余亿元。
“一地四园”基本情况:
碳纤维基地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主要发展碳纤维原丝、碳丝及其制品。基地围绕碳纤维制品规划设计了预浸料、油田抽油杆、电缆及刹车片等20余个项目。预计到2015年可实现产值30亿元。
精细化工园规划面积267公顷,围绕乙烯、丙烯及芳烃等规划设计了15万吨/年醋酸乙烯、3.5万吨/年二乙胺、5万吨/年乙醇胺等49个项目。预计到2015年可实现产值200亿元。
生物化工园规划面积80公顷,规划设计长链二元酸及其下游脂肪酸甲酯、高级工程塑料、热熔胶等7个项目;以淀粉为原料,规划设计1,3丙二醇、乳酸,聚乳酸等3个项目。预计到2015年可实现产值55亿元。
汽车用化学品和三剂工业园规划面积100公顷,以中油吉林石化公司ABS、乙丙橡胶、聚乙烯、丁苯橡胶为原料,以汽车用化学专用料及制品、润滑油和“三剂”等为发展重点,规划设计了汽车专用料、汽车用化学品共40余个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产值45亿元。钢铁配套园主要发展精品钢、特种钢及相关配套产业,围绕千万吨级精品钢基地,规划设计重点项目20个,围绕备品备件及环保类项目规划设计项目10个。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现有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进人北部工业新区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沿江发展、重心北移”的总体发展战略要求,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有效缓解城区工业用地不足矛盾,加速北部工业新区产业聚集,鼓励支持现有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进入北部工业新区,现确定如下实施意见:
第 一条 实施意见的政策支持对象,主要是吉林市各城区、开发区现有需要搬迁进入北部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北部新区)的工业企业,由各城区、开发区洽谈引进需要在北部新区建设实施的新建项目。
第二条 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编制完善北部工业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北部新区发展规划、空间布局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条 优化城区经济发展战略,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合理调整船营开发区、丰满开发区、哈达湾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适度限制工业比重,鼓励节约和集约用地,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向北部新区转移。
第四条 各城区搬迁或引进到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符合北部新区相关规划的条件下,根据行业特点和关联程度,可以相对集中布局,也可分散布局到各功能区。
第五条 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按建设地点分别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龙潭区)负责承接和依法办理土地征用、规划选址手续,优先保证土地供应。
第六条 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由出让方收回,统一调剂使用;项目未按规定的投资强度标准建设实施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 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所需外部基础设施,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建设,一般应达到“七通一平”标准,免收或减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标准由各区与搬迁企业或项目业主商定,实行减收的,其相应收取的费用留归各区支配。
第八条 搬迁企业原址依照有关规定,由市政府统一收储、统一开发,土地开发收益扣除新征土地全成本后的纯收益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分享。
第九条 根据地方财力状况,逐步建立市、区两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依照相关规定,对各城区搬迁或引进到北部新区的建设项目分别给予资金补贴扶持。
第十条 各城区搬迁或新引进到北部新区的工业企业,可继续在该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税收征管保持原有渠道不变。属于国家法律和政策限制的,由市财政局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进入北部新区的搬迁改造项目,从搬迁完成起三年内,将其税收增量市级留成部分的50%返还给相关城区;由各城区进入北部新区的新建项目,其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市、区分成比例改按⒋:6执行。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通过搬迁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对进入北部新区的搬迁改造企业,可优先申报争取技改贴息、节能减排补助等专项资金,优先列入科技攻关重点项目计划。
第十三条 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所购置的,符合《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并实际用于上述专业设各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但企业购置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停止享受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所得税款。
第十四条 进入北部新区建设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研技术开发用品和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田环节增值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十五条 通过搬迁改造进入北部新区的企业,在搬迁改造过程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第十六条 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对已向银行办理土地和房产抵押手续的搬迁企业,银行应视情况重新办理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手续,评估、登记、担保机构应依法减收有关费用,不得重复收取。
第十七条 搬迁改造企业要积极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搬迁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参加职业培训,可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
第十八条 各城区搬迁或引进到北部新区的项目,可按原渠道在该区办理立项,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产值等统计指标计入该区发展成果,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由迁入地管理。
第十九条 各城区搬迁或引进到北部新区的企业和项目,应同等享受区内其它优惠政策,但相同的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第二十条 各城区可依法制定对搬迁改造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改进城区经济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强化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总量指标权重,逐步淡化对二、三产业比重等结构性指标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鼓励各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在北部新区摆放工业项目,具体政策可参照执行上述相关条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加强政策协调落实,成立吉林市北部工业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北部新区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各项政策落实。
第二十四条 本意见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与法律和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产业基础良好
作为吉林省重点打造的示范园区,吉林化工园区内拥有中油吉化、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公司等在国内同行业占有重要位置的大型企业集团。这些龙头企业在多年发展过程中给园区化工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目前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近240余家,产品品种超过1000余种,覆盖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化肥、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等多个领域,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
作为园区龙头企业的吉化公司是一家大型炼化一体化企业,有主要装置60余套,其中有16套装置生产规模位居全国前三名,其中乙丙橡胶、丙烯腈、甲基丙烯酯甲酯等9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首位;高密度聚乙烯等3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二;丁苯橡胶等4套装置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三。
2009年,吉林化工园区化工产值为590亿元,占吉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产值的47.5%,园区在吉林省化工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石化产业链体系已经形成
吉林市化学工业历史悠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石油化工、合成材料、化肥、精细化工及生物化工等在内的完整生产体系,成为吉林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园区内已初步形成炼油乙烯、乙烯下游、丙烯下游、芳烃下游、乙烯副产利用、化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几大产业链。
生物质资源
吉林省生物质能源较为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黄金玉米带内,玉米常年产量2000万吨左右,商品量在1000万吨以上。
土地资源
吉林化工园区现规划面积为70.6平方公里,包括江北片区、经开片区和金珠片区,此外在金珠片区东部还有大量的待开发土地,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区位优势
吉林化工园区位于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重要腹地的吉林市,是长吉图区域综合交通网络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是东北亚和新欧亚大陆桥的中心区域,是东北亚各国联系的纽带,通过珲春口岸,与俄罗斯扎鲁比诺港、朝鲜罗津港等港口群,以及与蒙古东部、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腹地紧密相连,是我国内陆进入日本海蕞近的区域,是东北亚经济区、大图们江经济圈、东北经济区叠加交集区。区位优势明显。
人力资源、技术力量优势
吉林省教育和科研力量较为雄厚。全省普通高校45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26所;普通专科(高职)院校19所;另有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10所。全省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有120个,其中,中科院属3个,省属所48个。已建成国家 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属重点实验室15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个。吉林市有大、中专院校5所,化工科研、设计单位6所。长春应用化学所、吉化公司研究院、中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东北分公司等科研院所在我国化学、化工的科研及设计领域处于先进水平。
吉化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国有大型企业,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化工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为吉林化工园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园区内大中企业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8万人,技术工人10余万人。
吉林化工园区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唯 一的化工产业聚集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势头猛,化工产业实力雄厚。生产技术力量雄厚,科研设计水平国内领先。
园区内现有国家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化纤技术中心等5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吉林燃料乙醇试验室等11家省级科研机构,研发实力雄厚,每年进行科技创新投入超过15.4亿元。
水资源优势
吉林市境内水系发达,分别由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3个水系的部分河段和支流组成,流域面积超过500平方公里的河流18条,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72条。吉林市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6.61亿立方米,当地地表水平均水资源量71.67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入境水量87.3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0.67亿立方米。吉林市人均水资源量1843立方米,考虑入境水量,人均水资源量3875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北方城市的5.4倍。奔腾不息的松花江呈S型贯穿吉林市城区,并紧邻吉林化工园区,为园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水资源保证。
综上,吉林化工园区“十二五”加快发展具备以下有利条件:
一是“十一五”发展成就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拥有多种资源的独特优势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是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明确了方向;
四是丰富的人力资源,雄厚技术力量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是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六是完善的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七是化工产品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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