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户外产业(都市)工业园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855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占地63亩,建标准厂房及办公楼9.8万平方米。本项目将新增户外运动用品生产线50条,配套建设水、电、气公用工程和消防、环保、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户外运动用品40万套的生产能力。按照三峡户外产业(都市)工业园项目(一期)总体发展规划进行布置,建设场地以东西轴线为中轴线,从东到西依次布置大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等,北面设置大门。整个项目区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三个功能区由项目内道路连接起来,项目区内各功能区之间有绿化带相隔,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功能小区。项目区内绿化主要以布置绿化休闲块为主,以各建筑物之间绿化带为辅,个别重要地方突出绿化点,形成块、带、点相结合的绿化效果。达到绿色、环保、生态型生产企业。
公司立足三峡库区经济建设发展,结合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库区服装纺织业服务于移民安稳致富为契机,依托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大力发展产业优惠政策。努力实施“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 一步,以来料加工为主,创造就业岗位,形成户外运动产品产业规模;第二步,以创立重庆服装和户外运动产品品牌和来料加工并重,打造“一路上” “探寻者”、“幻影”户外服装品牌,实现上档升级的发展目标;第三步,坚持“人才一流、设备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发展理念,以打造品牌为主、来料加工为辅,科学合理地配置服装人才、信息、技术、资金、原辅材料等市场资源,立产足国内市场,面向国际市场,形成产、学、研,科、工、贸一体化发展的重庆龙头产业和制造基地。
(一)项目设计规划
中国三峡户外产业都市工业园,西部唯 一户外产业特色园区,投资商重庆市幻影户外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投巨资3亿元,为中小投资者创建平台,为移民搭建就业舞台。两年打造,西部·首 个户外用品生产基地;三年打造,西部·户外用品集散基地;五年打造,中国·户外产业总部基地;
1。园区规划四大标准业态,充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a)国际标准厂房,一园一栋:庭院式与标准厂房自由选择;
b)品牌营销中心:高品质办公综合楼,专业物业管理服务;
c)国际时尚街区:厂房首层均为临街旺铺,购物、休闲、娱乐一站式商务配套设施,使企业获得双重经济回报;
d)国际标准配套公寓:高标准配套公寓,五星级物管服务;
2。法式外观设计
高贵的法式厂房理性外观,融厂房实用功能,全面遵循法国工业的国际标准,强调功能与结构效能,内外大庭院、厂房大层高设计,达到形式和功能的和谐统一。
3。多元标准化厂房设计,满足不同发展层次需求独有私家大庭院,物流配送、员工文体一院私享;前门楼,后街铺,城市主干道街铺共享;内庭院开阔独立,运输、物流封闭管理;大层高可设阁楼,一层变两层;生产加工区与员工生活区独立分隔;
4。配套设施园区预留发展空间和公共配套空间,园区绿化率高,配有中央喷泉、文化广场、休闲草坪等;配有现代化智能监控系统和警报系统;完善网络系统、电子商务网站,确保园区内部企业交流和对外招商;园区服务平台包括: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信用担保、物流支持、质量检测等,全面提升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
(二)户外产业产业链规划
整个工业园区,结合户外产业产业链条进行规划
生产组合式产业集群:在园区,可以一家公司拥有整栋厂房,面积有多种规格,也可以满足几家组合式厂房。围绕户外产业的各个领域,形成产业链,达到组合式产业群效果。
生产商贸一体化:园区底层设置高空间门市,作为展示大厅和销售中心,集销售、展示于一体。
三峡户外都市工业园优惠政策:
三峡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在于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涉及整个库区的社会安定和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库区产业“空虚化”特别关心,出台了多项支持和帮助库区经济建设的政策;本项目是库区鼓励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享受国家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中国三峡户外产业都市工业园政策=国家普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特惠政策+财政支持+配套融资+人才培训。余东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当地一个普通工人月工资为1200元,而招收三峡移民工的入驻企业可享受按实际招收人数、每年4800元的限额给予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依次先征后返的实惠,与此同时还有每人每年2000元的岗位补贴,这样入驻企业为一名普通工人年工资支出就从1.4万余元降低至8000元左右。
政府支持:云阳县发改委拟批复项目立项备案,县环保局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安全评价,工业园区拟提供建设用地,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予以资金支持等,对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得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极大支持和帮助。
项目优惠政策介绍
一、三峡电优惠政策
从三峡电站税收返还增量中每年安排3000—5000万元作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用于三峡库区重点区县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和移民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转移落户库区的企业,享受三峡库区电力扶持项目专项资金补贴政策。详见文件(渝办【2007】63文件)
二、税收优惠政策
凡入驻三峡库区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的落户企业,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新入驻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其生产用房和辅助用房占地产生的土地使用税3年内实行先征后返。详见文件(国发【2007】39号文件、财税【2008】21号文件、财税【2001】202号文件)
三、用工补贴政策
转移落户三峡的工业企业,当年新招用三峡移民,与其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收人数,按每年4800元的限额给予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依次先征后返的优惠,最多不超过三年;按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岗位补贴,最长期限三年。详见文件(财税【2005】186号文件、财税【2008】1号文件、渝工商发【2006】2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