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锡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载体和标志工程,是以科技、研发、创意为主体功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生态休闲、商务服务为配套的滨水型国际化科技新城。园区北至高浪路,东至京杭运河,西至华谊路,南至外太湖,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西临规划中的太湖新城政务中心,东接无锡新区,距无锡硕放机场1公里,紧邻沪宁高速公路和312国道,园区规划建设两条城市快速路、六条城市主干道和两条轻轨线,是未来上海方向进入无锡的主要交通枢纽入口。
园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全市优化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开发、创新开发、和谐开发,高起点深化完善园区各类规划设计,高速度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效率实施园区拆迁安置,高强度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和公共平台,高水平引进重大高科技项目、创意研发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高质量营造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创新、创意、创业”园区。
面向未来,园区将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基本完成现代城市功能开发,构筑适合各类研发项目、高科技项目和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要素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体系,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一流的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引进一批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科技服务单位和重大高科技企业,形成科技要素高度集聚的创新创意群落,把太科园建成高度集聚的自主研发创新园区,承接国际高科技和软件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产业基地,提升城市国际化现代化水平的形象高地,建成代表无锡优化发展蕞新成果的“研发园、智慧谷、创意城”。到2020年,建成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创新体系成熟完善、创新能力国内领先的科技园区;建成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态优美、城市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新城区;建成生态环境良好、生活质量优越、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的国际化新社区。
太科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全市优化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开发、创新开发、和谐开发,高起点深化完善园区各类规划设计,高速度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效率实施园区拆迁安置,高强度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和公共平台,高水平引进重大高科技项目、创意研发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高质量营造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创新、创意、创业”园区。
2008-2012年,将全面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基本完成园区现代城市功能开发,构筑适合各类研发项目、高科技项目和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要素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体系,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一流的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引进一批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科技服务单位和重大高科技企业,形成科技要素高度集聚的创新创意群落,把太科园建成高度集聚的自主研发创新园区,承接国际高科技和软件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产业基地,提升城市国际化现代化水平的形象高地,建成代表无锡优化发展蕞新成果的“研发园、智慧谷、创意城”。到2020年,建成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创新体系成熟完善、创新能力国内领先的科技园区;建成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态优美、城市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新城区;建成生态环境良好、生活质量优越、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的国际化新社区。
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加快高新区科技创新步伐,建设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结合无锡高新区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规定:
鼓励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才来高新区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鼓励创办各类工程中心或研发中心;鼓励投资或参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 一条
重点支持领域: 第二条
1.光电子与电子信息;
2.光机电一体化及精密机械;
3.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4.数字传媒;
5.生物医药;
6.新材料;
7.其它先进适用技术;
8.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现代科技中介服务及风险投资、担保业。
无锡高新区每年按不低于可用财力的3%设立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孵化器建设、研发中心建设、科技产业化促进、科技计划项目匹配、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活动等。 第三条
对经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的支持;认定为省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再给予30万元的支持;认定为国家 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再给予50万元的支持。省级以上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高新区设立分支研发机构,经新区科技局审核确认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第四条
鼓励境内外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设立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凡经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的支持;争取到省级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的再给予50万元的支持;争取到国家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再给予50万元的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
对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和孵化器专业技术领域,并经考核通过的科技孵化企业,自开票之日起,以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力实际贡献份额的80%予以补助,补助年限蕞长不超过三年。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研发、生物医药研制类企业,经批准,可延长一年政策扶持。 第六条
年销售规模在3000万元以内并经认定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孵化毕业在高新区产业化的科技企业、市级以上独立的工程研发中心、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自开票之日起,以该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力实际贡献份额为限,累计给予五年80%的补助支持。 第七条
鼓励科技孵化器毕业企业在毕业后的一年内进入高新区产业化,在高新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给予相当于土地款总额的10%支持;对毕业企业购买高新区内厂房的,按照当年度高新区管委会标房售价或租金标准,给予相当于所支付房款的10%支持;对毕业企业租用高新区厂房的,给予所支付一年房租金的20%支持。以科技资金专项补助、新增投资部分银行贴息等形式予以支持。 第八条
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直接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新区科技局认定后,可参照第六条享受科技孵化企业扶持政策。 第九条
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每年从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市级以上的科技拨款项目的匹配(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匹配资金另安排预算)。 第十条
对在高新区注册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其投入到高新区内高新技术项目的资金占当年总投出30%以上的,以该企业对地方财力实际贡献份额为限,给予80%的补助支持。 第十一条
对于进行软件产品或设计产品的注册、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凭相关证书、申请书等可获得1000元补助;通过软件CMM认证的,可获得2万元的补助。 第十二条
对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新区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人,每件申请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助;对于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5000元补助。 第十三条
对于区内企业,年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含100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申请量达80件以上(含80件),一次性奖励4万元;年申请量达50件以上(含50件),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申请量达30件以上(含30件),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十四条
对新荣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或个人,按国家、省、市奖励额度的50%给予相应奖励;对创建国家 级名 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1万元的奖励;创建省级名 牌产品或著 名商标的企业予以5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
对于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科技企业,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海内外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科技企业,再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六条
国家、省、市政策如有变化,本规定再作相应调整。同一时期涉及二个及二个以上优惠政策的,以较优惠的政策为准,不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无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无锡高新区颁布的原有鼓励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供水:园区主水源通道是锡东水厂出厂管DN1200给水管,园区蕞高日用水量为9.3万m3。
供电:园区现状电源支撑点为220kV红旗变(2x180MVA),目前公用10kV电源引自现状35kV新安变(1x20MVA+1x10MVA,位于苏锡路西侧、京杭运河东侧)、现状110kV华庄变(1x20MVA+1x40MVA,位于华庄镇龙渚村)。规划220千伏新安变一处,110千伏变电站六处,分别为沿塘变、浪溪变、中华变、陆皮变、唐甲变和白家里变,用地约5.53公顷。
通讯:目前在规划区域内设有新安电信局和华庄电信局。信息交换主要通过该两个电信局进行,规划区现状无入地综合信息管廊。按土地使用性质计算电话容量,并按1:1.6放线,规划区线路容量共需要约8.8万门.园区大力发展光纤技术,实现光缆通信,传输等,大力提高通信质量和通信速度。
雨水排放:目前园区基本没有铺设雨水管,本地区地势较高,大部分高于3.20m,属于自排区。雨水管网采用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管道结合道路、水网布置,以重力流为主,就近接入内排水河道,尽量不设或少设雨水泵站。雨水管径设计应考虑地块排水。随着地块及道路建设的发展逐步完善雨水管网。
污水排放:园区属于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沿华清路-观山路-兴源南路已敷设d1350-d1500污水主干管至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污水量计算按照平均日用水量进行折算,给水日变化系数取1.4。综合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5%进行折减,工业污水量按用水量的90%进行折减,地下渗漏水按10%考虑,则园区污水量为6.7万m3。
供气:园区气源由市区天然气中压管网统一供给,园区设置2处加气站,分别位于科研北路与华谊路交叉口和华新南路以北支路与兴源南路交叉口,用地规模分别为3000m2。
供热:园区热源由益多热电有限公司供给。园区内基本无热力管。工业热负荷取0.3t/h.hm2;规划取工业与民用热负荷比例为6:4,远期热负荷约为65.7t/h。
一、公路
园区东至京杭运河、西至华谊路、北至高浪路、南至外太湖和望虞河。园区东到312国道、环太湖大道、距沪宁高速公路8.5公里。
二、机场
园区距硕放机场5公里。
三、铁路运输
沪宁铁路、规划沪宁城际铁路从园区东侧穿过,沪宁城际铁路在园区东部规划设无锡东站,规划京沪高速铁路距园区14公里。
四、水运
四级航道(规划三级航道)京杭运河从园区东侧穿过,沿河有一定数量的码头仓库,下甸桥国家二类口岸距园区7公里。
五、城市轨道交通与快速交通
规划轨道交通4号线从园区穿过,将快捷联系蠡湖休闲度假区、太湖新城中央商务区、新区高新产业区、高速铁路站场区。城市快速路金桥路从园区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