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
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
编号:IDD-2350
  • 物业类型
    标准化厂房 办公研发 孵化器
  • 主导产业
    休闲旅游,文化创意,智能制造,装备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
  • 项目地址 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与迅达路交汇处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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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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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 占地面积
    2160000㎡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位于湘潭市高新区二桥北桥头,占地3240亩,项目分三期开发,总投资额120亿元;规划有工业4.0工厂、研究院、联合研究院、共享工厂、集成工厂、机器人工程师学院、机器人医院、展览展示中心、智慧谷展示馆、机器人主题公园、机器人智慧生活区;打造以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工程师学院、实训工厂、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研究院、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孵化基地、产业金融中心等一系列的产业链发展体系为湖南智能制造企业提供人才、技术、市场、研发、品牌、金融等全方位的创新服务。

新松公司隶属中国科学院,成立于与2000年,是一家以机器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致力于数字化智能装备制造的高科技上市企业,是全球机器人产品线较全的厂商,公司市值是国际同行业前第三,国内市场占有率第 一的龙头企业。总部在沈阳,在上海设有国际总部,在北京设有投资总部,在沈阳、上海、杭州、青岛建有产业园区,同时还布局国际市场,在香港、新加坡等区域设立子公司,公司已形以自主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核心产品及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的全产业链。

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选址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桥北片区,总占地面积约3240亩,预计三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0亿元,计划用5-8年时间,打造中南地区机器人产业核心集群,并以湘潭为核心,辐射中南地区,形成机器人产业创新和智能制造生产集聚高地,有利于筑巢引凤、吸引投资,推动相关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将为湘潭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湘潭高新区的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为湘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引擎,为湖南乃至全国智能制造产业的创新发展树立典范。

园区规划有工业4.0工厂、研究院、联合研究院、共享工厂、集成工厂、机器人工程师学院、机器人医院、展览展示中心、智慧谷展示馆、机器人主题公园、机器人智慧生活区;打造以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工程师学院、实训工厂、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研究院、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孵化基地、产业金融中心等一系列的产业链发展体系为湖南智能制造企业提供人才、技术、市场、研发、品牌、金融等全方位的创新服务。

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1.1阶段建筑面积总计5.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为混凝土结构厂房(含单层精工框架厂房约12000平方米、两层欧系双拼厂房约37000平方米、三层臻美研创厂房3500平方米、四层通用智能厂房约4000平方米)。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1.1阶段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归本项目机器人创新孵化基地及产业协同平台使用,其中特种机器人示范生产线3000平方米,智能制造创投基金中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机器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规划占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为机器人创新孵化基地所引入或培育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企业使用。

智能制造创投基金中心位于四层通用智能厂房第三层(展览展示中心大楼),面积约200平方米,其中主要为“湘潭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投机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出资作为产业引导基金,北京鸿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湘潭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对象为本园区机器人及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智能制造或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助推产业升级。

机器人培训中心位于湘潭机器人产业园四层通用智能厂房第四层(展览展示中心大楼),面积约1000平方米,计划于2020年4月完成建筑竣工。

新松自建一条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特种机器人生产线,位于创新孵化基地8#单层厂房。

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位于园区1.1期建设的5.6万平方米的4.0工厂集群,是以新松品牌影响、市场应用协同和通过上诉建设的新松特种机器人生产线为契机、智能制造创投基金中心协同以及下述的机器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针对机器人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计划引入50家入园,形成以机器人产业链为核心驱动的智能制造装备高地;以湘潭为核心,协同长株潭产业集群,辐射华中地区。

湘潭新松公司和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双方达成共识,确定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入驻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其功能为:为智能制造行业提供工程师人才,为智能制造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实训基地面积达1.3万平米,每年为智能制造行业提供人才1000多位和为湖南智能制造企业员工提供每年1000人的工程师培训名额。

新松(湘潭)机器人产业园发展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建设新松(湘潭)机器人产业园,加快培育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鼓励机器人推广应用,开展传统工业智能制造升级改造,结合省、市、区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第 一章 扶持对象

第 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入驻新松(湘潭)机器人产业园的机器人本体和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高精度伺服电机与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制造企业。

第二章 金融支持

第二条 产业基金。符合园区产业引导基金要求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万的基金投资,占股比例不超过20%。

第三条 贷款贴息。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总额200万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 融资租赁。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优先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的利息补贴标准参照贷款贴息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第五条 厂房补贴。企业购置园区厂房,给予企业购房款总额20%的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企业租赁园区厂房,租金按照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12元的标准据实补贴,期限5年。

第六条 设备补贴。关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在享受省、市有关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购置总额10%的补贴。

第四章 税收奖励

第七条 按企业实缴税收区级地方留成实得部分的100 %给予等额奖励,期限五年。

第五章 市场推广

第八条 企业为实施自动化改造,购置区内生产的机器人(自由度≥3),在享受省、市有关政策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置总额20%的补贴;购置区外生产的机器人(自由度≥3),在享受省、市有关政策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置总额10%的补贴。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园区企业产品在工业企业、教育培训、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推广应用,园区内企业产品定型推向市场后,同等条件下地方优先采购使用。

第六章 其他支持

第十条 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政策按照省、市、区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对投资总额大、发展速度快、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或新引进的总部型、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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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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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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