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是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275平方公里。园区地处杭州湾南岸,位于上海、杭州、宁波三大城市圈中心地带,交通十分便捷,特别是园区以东30公里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成通车及穿越园区的杭州湾嘉绍跨江大桥的开工建设,使园区纳入了上海1.5小时经济圈,成为名副其实接轨大上海的“桥头堡”。
园区自1998年创建以来,建成区面积已达21平方公里,形成了“九通一平”的基础设施配套,聚集了来自欧美、日韩、港台等国内外的150余家知名企业,引进世界500强及国内外上市公司10多家,引进外资8亿多美元,形成了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五金机电、轻工纺织等产业体系。园区的工业经济总量已占上虞市的三分之一。
园区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电器、五金汽配、新材料、轻工等产业,努力打造成为环杭州湾产业带的重要区块,杭州湾南岸的重要物流中心,现代化生态型工业新城。
截止2008年12月底,园区已累计完成政府计划项目投资2235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6.4%,项目审批率90.1%、项目开工率83.3%、项目竣工率58.8%。其中,东一区五纵三横道路、河道砌石及绿化、交通标志、输土等工程全面完成,纬三路以南的地块已基本满足企业落户条件。建成区消防站工程、生态化改造工程、纬五路1号桥工程、纬十一路延伸等工程全面完成,集行政、商贸、文化、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后勤服务区已完成一期规划编制,一期规划面积74亩的职工居住生活区土地已挂牌出让。外部配套方面,东一区220展望变预计明年可以开工建设;110KV精细变将适时启动建设二期主变扩容建设,确保东一区、建成区东片企业生产配套用电;长海公路1200DN供水管网的延伸也已列入供水部门的实施计划。
一、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业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领域,民间资本可全面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创办企业,或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建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特许经营制度,通过项目法人招标、现有设施产权转让等途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仅对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登记备案制。
(二)简化企业注册登记。中小企业设立时除法定许可手续外不得另设前置条件,涉及多个部门有前置条件的,由市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实行联合踏勘、并联审批。放宽企业注册资本蕞低限额,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一次性到位有困难的有限公司允许两年内分期注入,首期应不低于20%;民间资本设立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蕞低可为1000万元。放宽企业申办限制,创办科技型、产品配套型、循环经济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的,简化办事程序和有关材料。
(三)扶持新办企业成长。对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新办工业企业(含加工型农业企业)以及规模以下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其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规定上缴国家、省部分外,留市部分全额免收,其余企业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执行。根据土地“招拍挂”入驻乡镇工业功能区块的蕞低条件〔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地价)、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上、厂房建设容积率在1.0以上〕,允许2-5家企业联合并由1家企业牵头,统一规划、分体建设后进行土地及房产分割,由此发生交易、过户的契税留市部分先征后全额奖励给企业。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以租赁或股份合作制等办法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鼓励中小企业租用、购买标准厂房,具体按入驻标准厂房兴办企业的政策给予补助。对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能准确提供相关税收资料的新办工业企业,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乡镇工业功能区内新办企业自发生销售之日起三年内,其社保“五费”的缴费基数按低标准确定。
(四)实施创业援助制度。由财政设立每年总量500万元的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对国家鼓励类、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给予其设备投入额30%的创业援助,蕞高不超过50万元。自产生企业所得税之年起三年内,企业每年以税后利润的10%缴入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以原援助额缴回为止。
二、加快中小企业基地建设
(五)提升乡镇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加快15个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以区块内企业2006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为基数三年内按12%环比递增,超收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给乡镇(街道),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此收入调整后不再列入乡镇财政体制收入分成)。支持乡镇工业功能区盘活土地、房产存量,需缴纳的契税留市部分奖励给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元化投入途径建造民工公寓(产权不得分割买卖)。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用于乡镇工业功能区发展,对征用土地出让后的净出让金留市部分除社保统筹外全额返还给区块所在乡镇(街道),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乡镇工业功能区和大企业大集团以及百家成长型企业竞赛活动,评选和表彰“创业成就奖”、“创业贡献奖”和“创业之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扶持块状经济发展壮大。在继续扶持崧厦伞件、丰惠手套袜业、汤浦铜管三个块状经济的同时,增加沥海新型包装为块状经济扶持对象,除享受上述第(五)点“提升乡镇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政策外,以区块内企业2006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为基数三年内按10%环比递增,超收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给乡镇,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此收入调整后不再列入乡镇财政体制收入分成)。加大对企业生产性投入的激励,降低起奖门槛,奖励比例保持不变。
(七)鼓励边界工业区块发展。除享受上述第(五)点“提升乡镇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政策外,对章镇、小越、驿亭、永和等边界工业功能区块,以区块内企业2006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为基数三年内按10%环比递增,超收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给乡镇,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此收入调整后不再列入乡镇财政体制收入分成)。对从市外新引进的工业企业三年内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由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道路 园区建成区和东一区已分别形成“三横七纵”、“一横三纵”的高标准路网框架。
供水
园区内已建有10万吨/日的自来水供给系统。供水能力30万吨/日的工业水厂正在规划建设。
供电
园区已建有多个110KV、220KV变电站,均采用双回路不间断供电,并正在规划实施500KV供电系统。
蒸汽
园区内采用集中供汽,已建有两座热电厂,供汽能力490吨/小时。
燃气
园区正在规划建设高压天然气管道,提供设计压力为4.0Mpa的优质天然气。
环保 日处理能力达3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园区还配套建有固废焚烧、垃圾填埋处理等设施。
通讯 园区设有电信分局和邮政分局,固话、移动通信、宽带、有线电视一应俱全。
大桥 杭州湾第二通道——嘉绍跨江大桥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12年竣工通车。
高铁
沪杭甬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全长约300公里,于2009年初动工建设,预计2012年建成运营。园区距高铁上虞站仅10分钟车程。
大闸
国内第 一座集桥、坝、闸于一体的曹娥江口门大闸,总投资13亿元, 于2005年正式动工建设,2009年建成投用。
运河
500吨级杭甬运河延伸段的建设,使园区形成江、河、海交汇贯通的水运网络。
港口
园区正在规划建设5000吨级海运码头,包括散货码头、煤码头、集装箱码头等,年吞吐量1000万吨。
干线
计划于2010年开建的杭杭甬高速北复线将自西向东穿越园区,形成沿杭州湾区域的主要通道。